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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德宏州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1名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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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清77

2023/4/17 23:18:36


根据工作需要,云南省德宏州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德宏州综合交通发展中心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引进方式

以考核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核采取面试测评的方式。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德宏州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5年内不得离开聘用单位。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勐焕路1号(州交通运输局人事科教科);

报名电子邮箱:yndhjtjrskb@163.com;

联系人:张立宪;

联系电话:0692—3028548(工作日),0692-2100218(全天)。

(二)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28日(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报名要求

请自行下载填写《云南省德宏州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按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及要求提供的辅助材料。

现场报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相关资格证复印件及原件、报名登记表、报考诚信承诺书、自荐材料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电子邮件报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报考诚信承诺书、自荐材料、相关资格证原件电子版(或扫描件)和近期免冠1寸电子版彩照(1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2023年德宏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选优、引进研究生)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毕业生;

3.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德宏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4.德宏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5.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6.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7.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考核程序及办法

(一)初选

审核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及材料。现场报名的需审核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原件,电子邮件报名的需审核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扫描件。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测评环节,面试测评前还需复审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原件;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不设开考比例,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测评

1.面试测评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结构化)方式进行,考核测评领导小组临时抽调7名考官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测评。

2.计算测评分值

面试测评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记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每人的测评成绩,测评成绩高于70分(含70分)的为合格,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回避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官与应聘人员是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在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根据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原件,如不能提供证件原件也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州交通运输局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复审,资格复审时若有资格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五)公示

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递补

若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情况时,将从面试测评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聘用

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德宏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六、纪律要求

在考核招聘中,对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考核、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相关规定处理。对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七、其他事宜

面试测评成绩相同时,德宏州生源优先(德宏州生源同等条件下德宏州5种世居少数民族优先,同是德宏州5种世居少数民族的,按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顺序优先);若按上述规定仍无法确定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dh.gov.cnsj/Web/_F0_0_5C06VZOE6114FF137FC1472E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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